每日甘肃网1月11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兰州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红心受贿一案。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6年10月,被告人杨红心利用担任兰州市国资委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承揽工程、股权收购、项目运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贿赂人民币共计1900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红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意见,杨红心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部分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
相关新闻
- 2019年01月10日案值超3亿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雷志强受审
- 2019年01月10日甘肃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火荣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2018年12月28日政协甘肃省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智全被判14年
- 2018年12月28日庆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秦华受贿案一审开庭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