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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通知》——旅行社使用无资质车辆将被吊销业务许可证

 2019/06/17/ 10:49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张万宏

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通知》——

旅行社使用无资质车辆将被吊销业务许可证

  每日甘肃网6月1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6月16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涉旅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出《关于加强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文化旅游部门要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旅行社等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旅行社租用合法资质车辆,严禁租用无合法资质、营转非、私家车、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发现旅行社租用和使用无合法资质车辆、“营转非”车辆、安全性能无保障车辆、私家车、无营运资质小轿车等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一经查实,一律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切实强化道路旅游交通安全管理

  目前,我省已进入旅游旺季,旅游接待高峰即将到来,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又将面临严峻形势。《通知》提出,各地文化旅游部门要按照全省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同时,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深入开展道路旅游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坚决防范道路旅游交通事故发生,以切实加强道路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旅游者生命财产安全。

  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旅行社将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同时,各地文化旅游部门要进一步认真细致地检查旅行社租用车辆从事旅游客运的情况,发现旅行社租用和使用无合法资质车辆、“营转非”车辆、安全性能无保障车辆、私家车、无营运资质小轿车等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一经查实,一律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督促旅行社合理制定旅游行程,避免超时行车、夜间行车;遇有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及时调整旅游行程,确保安全。带团导游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员职责,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游客自身安全防范提示警示,提醒监督游客系好安全带,切实做好安全防范。要督促检查A级旅游景区切实加强区间车辆、电瓶车、观光车、体验车辆等的安全管理,严格禁止超速超载;遇有降雨、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要立即采取暂停营运等措施,确保广大游客安全。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检查旅游客运企业,在主要旅游沿线设卡检查旅游客运车辆,对于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配合主管部门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营运。

  开展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文化旅游行业实际,充分利用旅游网站、旅游安全工作微信群、游客行前说明会、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和引导旅游经营单位、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全员参与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强化旅游客车,景区区间车、电瓶车、体验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坚决禁止超速超载等问题的发生。要教育引导道路旅游客运人员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技能,扎实做好道路旅游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旅游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同时,各地文化旅游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涉文旅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重特大涉文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旅游部门上报,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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