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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10/09/ 14:58 来源:酒泉日报

我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每日甘肃网10月9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近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西城关派出所原所长牟战军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娱乐的问题。2017年3月,牟战军等人在肃州区某餐厅接受潘某的宴请。餐后,又应邀赴KTV娱乐,并收受了相关人员赠予的KTV会所VIP金卡,其中牟战军收受价值5000元的VIP金卡一张。2019年4月,肃州区纪委给予牟战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诫勉谈话,违纪所得全部退缴,并扣发半年加班工资。

  金塔县供销社原主任马燕君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的问题。2017年2月,马燕君从金塔县某商行购买2700元的粉皮、面筋、黑醋等土特产赠送业务部门相关人员。2018年4月,马燕君从其设立的“小金库”中支付了该费用。马燕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金塔县监察委员会给予马燕君撤职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敦煌市肃州镇祁家桥村党总支书记杨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的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经肃州镇祁家桥村委会研究,杨刚签批,分三次向村干部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共87700元。组织审查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违纪资金。2018年12月,敦煌市肃州镇纪委给予杨刚党内警告处分。

  肃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赵永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自2016年12月以来,赵永军长期使用超规定标准6.4平方米的办公用房。2019年6月,肃北县纪委给予赵永军党内警告处分。办公室超标问题已整改。   (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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