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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上出台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 支持兰州市开展步行街提升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建设

 2019/11/15/ 11:46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蒋凌 赵万山

省上出台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

支持我市开展步行街提升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建设 

  每日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蒋凌 赵万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兰州市开展步行街提升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兰州新区综保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和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

  《意见》指出,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提升改造特色商业街区

  进一步加大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力度,对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予以支持。实施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省级示范项目,在全省培育建设一批集文化演艺、旅游观光、艺术收藏、购物休闲、餐饮美食等多业态集聚的特色街区。支持兰州市开展步行街提升改造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商业步行街等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

  加快连锁便利店建设

  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重点培育本地连锁便利店发展,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便利店落户甘肃。鼓励便利店搭载简餐制售、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出版物销售、生活缴费、打印复印、洗衣家政等便民服务。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改建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改进社会服务,打造便民消费圈。

  推动陇货品牌创建

  围绕我省十大生态产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加大优势工业品和特色农产品包装设计、宣传策划和营销推介力度,逐步提高陇货品牌中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优新特产品占比,培育一批“甘味”农产品知名品牌。研究制定甘肃地方老字号企业认定办法,开展甘肃老字号企业认定工作,支持甘肃老字号企业实行名称、字号、商标“三统一”。持续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推荐工作,对中华老字号中确需保护的传统技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资金。

  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

  改造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优化快递服务和互联网接入,促进形成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针对农村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特点,从供给端提高商品和服务的结构化匹配能力,着力解决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特色农村休闲、旅游、观光等消费市场。

  繁荣夜间消费市场

  激发城市消费活力,打造集旅游、文化、体育、休闲、娱乐、餐饮、商业等为一体的“深夜食堂”“夜间商圈”等特色消费市场。鼓励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实体零售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24小时便利店。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打造夜间消费场所和集聚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设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促进综保区跨境电商业务发展

  用足用好用活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兰州新区综保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支持兰州新区综保区内企业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市州政府。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强化连锁企业总部管理责任,简化店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具备条件的连锁企业从事书刊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实行“一照多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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