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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0/01/03/ 14:31 来源:酒泉日报

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每日甘肃网1月2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警示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酒泉汽车运输总公司敦煌汽车站站长李海龙、副站长谢建宾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李海龙、谢建宾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各1.6万元。李海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11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谢建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金塔县供销社副主任李红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2019年7月至9月,李红忠在赴金塔县航天镇、古城乡、大庄子镇开展工作期间,先后3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9年10月11日,李红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瓜州县司法局原局长苏建民违规发放奖金、违规赠送礼品的问题。2013年9月至2016年,苏建民担任瓜州县司法局局长期间,违规向单位职工、乡镇司法所发放奖金共计24440元,违规购买33463元土特产用于送礼。苏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13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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