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政务  >  廉政视野  >  曝光台

武威市原副市长姜保红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0/01/23/ 11:35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 朱婕

武威市原副市长姜保红受贿案一审宣判

  每日甘肃网兰州1月22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宣判武威市政府原副市长姜保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姜保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判决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姜保红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甘肃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处副处长、武威市招商局局长、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武威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1418万元、美元2万元、黄金300克,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姜保红部分犯罪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姜保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主动退回部分受贿财物,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姜保红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