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政务  >  政策解读

【听专家解析民法典】迟方旭: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

 2020/06/11/ 11:13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 尤婷婷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尤婷婷

d7fe529608d7f925d339d1d4d5f18fd9.jpeg

  “伟大的时代孕育了伟大的法典。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迈入民法典时代,充分体现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权利的宗旨。人格、继承、婚姻家庭,民法典标注着每个人一生的权利,如今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正向14亿人开启书页。”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迟方旭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民法典的出台作了这样的阐述。

  民法典·人格权编之热点解析

  “人格权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共6章,51条文,不仅属于民法典编排体系的创新,更是民法典坚持人民至上、弘扬以人为本精神的印证。迟方旭认为,在网络科技、数据科技和生物科技正在呈爆炸式发展的当下,“人格权编”为增进社会福利,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人格权编”为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设置底线规则,将其纳入法律轨道,确保其能规范运行。这些医学和科研活动因为都涉及人的生命健康、人的尊严、伦理道德等,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限制。

  “AI换脸”形成“只需一张照片,出演天下好戏”的状况是以很多人的痛苦为代价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人格权编”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深度伪造行为予以禁止,防止自然人的肖像权遭受信息技术手段的侵害。

  随着现代社会语音识别技术等的发展,声音等新型的人格利益将不断产生,人的声音是由人的声带震动发出,每个人的声音都具有独特性,因而可以成为标识个人身份的重要依据。“人格权编”承认了声音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格利益,不仅是在理论上与其他国家保持一致,进而深入探索其深刻内涵,更是出于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毕竟随着声音利用方式和利用范围的扩展,一些有关个人声音的纠纷开始增加,法律有必要确认声音权的具体人格权地位,适用未来人格利益发展的需要。

  民法典·继承编之热点解析

  继承权是由人身关系引发的财产关系的变动,如何修改继承法的内容,使其兼顾妥善继承、分割遗产和促进家庭和睦的功能是我们的不变追求。“继承编”共四章,45条,较为全面的覆盖继承法律关系中的各个方面。

  “继承编”进一步完善了代位继承制度,在《继承法》基础上,增加了旁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其份额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该规定拓宽了代位继承制度的适用范围,弥补了代位继承仅发生于直系血亲间的制度遗憾,有助于保障旁系血亲间的遗产继承权,维护了代位继承权在直系、旁系血亲间的递次、分别实现。

  司法实践中的继承案件多是由于遗嘱继承引发的,尤其是对遗嘱形式、内容的质疑导致血亲对簿公堂,为此“继承编”完善了遗嘱形式制度,在《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打印遗嘱,完善了口头遗嘱的效力界定。这是“继承编”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回应民众的遗嘱诉求的做法,此举有助于减少司法实践纠纷、缓和继承人之间紧张关系、维护和谐友爱的家庭理念。

  “继承编“回应长期以来“双无遗产”的财产归属与使用目的。“双无遗产”是指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其或价值高昂或意义非凡,此类遗产归属权的待定势必会挑战社会公序良俗,所以立法明确其将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用,并用于公益事业。这种定论建构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三位一体的融合机制与互益格局;在推进国家公益事业发展的同时,可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与最佳化,进而增进社会繁荣与民众福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热点解析

  “婚姻家庭编”是将《婚姻法》《收养法》“合二为一”,建构起因“婚姻+收养”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制度体系,本编共计5章,79个条文,均以展现核心价值、追求和谐稳定为宗旨。

  比如,“婚姻家庭编”中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增加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的规定,这是“婚姻家庭编”立足中国实际、回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表征。

  除婚姻制度外,“婚姻家庭编”还重点关注家庭文明建设,注重发扬“家庭、家教、家风”的理念。所增设的“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条款,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与典范。

  21世纪,保护人的个性与人格尊严,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民法典充分贯彻了人文主义、人文关怀的理念,旨在实现对人的全面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正因如此,我国民法典才成为了具有生命力的高质量的民法典,才能得到人民的普遍遵守和拥护。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