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中院原副院长管学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每日甘肃网11月12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甘肃纪检监察网11月11日发布消息称,日前,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酒泉市纪委监委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管学明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管学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司法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母亲丧事和女儿结婚之机敛财,经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收受律师、企业老板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追求低级趣味,经常参与赌博性娱乐活动;执法犯法、以案谋私,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在案件审理、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管学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嘉峪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嘉峪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管学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酒泉市纪委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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