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0年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崔玉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审计报告反映的130个问题,整改119个,整改到位率91.54%。但审计整改工作仍存在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尚不充分等问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完善协作机制,增强整改实效。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巡察、司法机关、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联动的协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对因整改时间所限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完善整改措施;对情况比较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持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整改责任,细化和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定性,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落实。被审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审计结果公告涉及的普遍性问题,审计监督对象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管理,防范风险。要严格按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坚决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注重成果运用,改进预算管理。要将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和推动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完善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治理解决问题。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与政府预算管理工作联系起来,将整改工作的成果及时运用到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中,提高预算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揭示和反映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推动政府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更好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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