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的决定
(2021年3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1999年1月21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3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新闻
- 2021年04月01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 2021年03月31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 2021年03月31日关于开展2021年超级大乐透派奖活动的公告
- 2021年03月29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1年3月28日)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