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政务  >  廉政视野  >  曝光台

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宗仁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2021/07/20/ 16:50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何宗仁(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金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宗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宗仁在担任甘肃省药物碱厂厂长、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精彩专题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