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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2022/01/13/ 11:11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甘肃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设施和军史场馆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军委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甘肃革命军事馆建设工作启动,于2024年底前建成后,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本馆作为甘肃省域永久性、综合性革命军事类场馆,是保存、宣传、展示党在甘肃领导人民军队奋斗历程和伟大业绩的神圣殿堂,是传承弘扬革命传统、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对于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部队官兵铭记历史、不忘初心、赓续血脉,更好地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重要作用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文物史料和藏品,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反映甘肃境内国防建设事业伟大成就的重大历史事件、武装斗争、战役战斗、英模人物等相关文物史料,以及从古代至近现代能够充分体现甘肃兵要地志、军事活动和战争思想的历史文物。

  (一)纸质史料。以纸张为载体反映甘肃各个历史时期相关革命活动的历史资料,展示重要战役战斗、重大革命事件、重要军事活动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纸杂志、图书画册,党中央、中央军委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甘肃革命军事活动所下达的命令、批示、题词、合影,记载革命历史的电报、日记、手稿、信件、自传、回忆录,甘肃籍或在甘参与战役战斗军事活动的英模烈士的血书、遗像、入党申请、立功喜报、烈士证明书,反映甘肃军事活动的军用地图、作战电报、战场日记、指挥文书,出席各类革命活动的代表证、出席证、文件资料,根据地、边区、部队发行的钱币、邮票、粮票、代用券,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收条、借据等各种票据。

  (二)实物史料。党领导甘肃建立苏维埃政权、红军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和抗美援朝、援越抗美,历次边境自卫作战、维稳行动,以及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等期间,具有纪念意义、史料价值的战斗装具、枪械刺刀、通讯器材、望远镜等武器装备和服装配饰、生活用品等各类实物凭证;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徽章、奖章、纪念章、任命书、代表证、出席证等;党领导甘肃建立政权机构、军事机构的军标牌、印章、公文,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军装、军衔及被装、草鞋、挎包、背篓、水壶、茶缸、雨衣、子弹袋、粮袋、腰带、绑腿等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战的劳动工具等。

  (三)影像史料。记录各个历史时期党在甘肃领导武装斗争的照片、胶片、拷贝、录音、录像等;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甘肃国防和军队建设、驻甘部队自身建设及双拥共建方面的历史资料、照片图片、录像影像资料等。

  (四)其他史料。其他与甘肃革命军事活动有关,并具有展陈价值的史料和线索。

  二、征集方式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凝结着党领导革命斗争和国防建设的光荣历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甘肃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工作以无偿捐赠、委托代管、复制仿制和有偿征集等方式展开。欢迎社会各界、机构和个人,特别是部队老首长、老同志及家属子女,驻甘部队官兵、民兵等积极踊跃捐赠革命军事文物或提供线索。

  (一)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符合本馆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献证书、馆藏纪念品;捐赠文物一经陈列或出版图录时注明持有者信息,名单写入《馆志》和荣誉榜,邀请参加开馆典礼等仪式。捐赠文物史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二)复制仿制。对各博物馆、纪念馆、军事馆及社会机构、个人收藏持有,根据展陈设计需要在革命军事馆陈列的文物史料,经协商洽谈,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复制仿制。

  (三)委托代管。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军事馆委托代管、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适时展陈。

  (四)有偿征集。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根据革命军事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史料适当予以经济补偿。

  三、征集程序

  为确保文物史料征集合法合规、有序有效开展,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文物史料持有者直接向我馆联系申报,体积较大、数量较多的可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拍照,并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信息作出简要书面说明。

  (二)评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拟征集的文物史料进行筛选核验、综合评定、价值评估。经评审不予征集的,原物退还。

  (三)选用。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评估意见,与文物史料持有者协商确定征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档。对征集的文物史料进行登记造册,并附带照片、征集时间、方式和收藏过程、背景说明等详细信息,存档入库保管。

  四、征集说明

  (一)捐赠人需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

  (二)捐赠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清晰了解,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五、征集时限

  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为集中征集期。待甘肃革命军事馆建成开放后,征集工作长期延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甘肃革命军事馆筹建办公室

  联系人:李永超(13993191994,0931-897696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北滨河西路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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