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政务  >  新闻发布会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到2025年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到65%以上

 2022/04/24/ 14:54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杨昕 何燕

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到2025年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提升到65%以上

  每日甘肃网4月2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4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进行政策解读。《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省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均提升到65%以上。

  谋划实施 培育核技术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

  《方案》明确,未来我省将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即培育建设核技术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校企共生融合发展创新港”,黄河(甘肃段)高新技术产业带等;实施一批重大专项行动,即启动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加快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接续实施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动实施种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专利导航、重要专利转化及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行动等;实施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即重点加强在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军民融合、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部署开展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即深化省属科研院所改革,开展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改革,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等。

  创新政策 通过“一室一策”“一事一议” 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

  《方案》提出,我省将完善在甘科技“国家队”分类支持机制,通过“一室一策”“一事一议”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省级科技计划中设立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专项,靶向扶持“链主”企业,每年面向工业企业选派100名以上“科技专员”;着力培养引进科技人才,通过推行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等项目组织模式,吸引高层次人才团队参与我省科研攻关;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制定成果转化合规尽职免予问责负面清单,建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成果评价机制;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简化项目经费预算科目、下放预算调剂权、改进结余资金管理,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建立科创企业评价体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等。

  高等教育 力争1至2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方案》明确,2022年至2024年期间,我省将重点支持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甘肃农业大学“草学”、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优势学科,以及西北师范大学“简牍学”1个“冷门绝学”学科共“4+1”个学科成为全国学科水平评估A类学科(综合实力排名全国同类学科前10%),力争1至2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引领带动全省高水平大学和省级一流学科建设,推动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

  人才培养 建立科技领军人才发现机制

  未来,我省将支持入职不超过两年的博士毕业生和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主持省级科研项目,建立科技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对重点领域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实施“院校聘用、企业使用”。优化项目团队遴选机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开展科技项目经理人制度和“业主制”试点,实施合同科研。继续实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一批新时代创新型技能人才;探索建立“代表作”清单制度,加强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适时出台我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有效激发国有企业科技人员和团队创新活力。

  专精特新 建立瞪羚企业培育库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

  《方案》提出,我省将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依托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化工产业等6个特色优势产业链(产业集群),健全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主体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培育库,建立瞪羚企业培育库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30万元,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开展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专项行动,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一户一档”成长档案,全面实施“一户一策”精准服务,多措并举,积极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何燕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