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必备 有备必审 有错必纠
——省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
不久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去年以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积极、有效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为良法善治“把脉问诊”,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取得实效。
坚持不懈,推动备案审查提质增效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规范化水平,共收到报送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71件,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5件,对45件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进行了报送备案。对审查中发现问题的文件积极与有关制定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其适时修改。对移送市州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跟踪督促。
——落实有件必备。
备案是审查的基础和前提。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月介绍,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件登记并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要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退回制定机关,限期重新报送。将符合报备形式要件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主动审查。此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送备案我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电子文本45件。
——强化有备必审。
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审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联合审查和移送审查等方式,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对政府规章、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审查意见;对审查中存在意见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召开研究论证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稳妥作出审查意见。
2024年,共收到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5件,其中本级审查处理1件,对不属于省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4件,按规定移送省政府部门和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处理。
——坚持有错必纠。
审查之后发现了问题,怎么办?省人大常委会对审查中发现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文件3件、与上位法不衔接不适应的1件,通过积极与有关制定机关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有关条例规定的程序,督促和推动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处理。
制度先行,让备案审查有章可循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是提升备案审查监督实效、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刚性的重要抓手。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废旧立新的方式,制定了《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从总则、备案、审查、处理、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对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进行了全面细化和规范,把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巡回指导审查等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总结上升为法规制度,形成具有甘肃地方特点的备案审查制度规定,为全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李月介绍,法制委、法工委也高度重视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落实,积极深化拓展规范性文件巡回指导审查工作。2024年,先后7次分片区开展规范性文件巡回指导审查,对7个市(州)及其所属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的118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指导性审查意见和建议。通过“集体会诊”“以会带训”等方式,对具体问题答疑解惑,对共性问题归纳总结,对制度规定宣讲解读,为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传授了方法。
规范性文件巡回指导审查的开展,也指导带动了部分市(州)对所属县市、区及部分乡镇规范性文件开展巡回指导审查,督促纠正了存在问题的文件。庆阳市在巡回审查指导中,发现某县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林草地恢复植被管理办法(试行),存在违法设置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提前征收代履行费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经研究论证和督促落实,已废止了该办法。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扎实开展法规清理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对我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进行了集中清理。2024年,清理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共8件,均已协调列入省、市(州)、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夯实基础,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水平
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覆盖面大,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强。
为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以加强宪法监督,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为题,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授课。举办全省地方立法实务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要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充分认识备案审查的重要使命、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备案审查制度等作专题辅导,通过集中授课、交流发言、分组讨论等方式,提升全省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也在为备案审查工作赋能。2024年2月,甘肃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上线运行,持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一年多来,入库文件数据量不断增加,截至去年年底,数据库收录各类规范性文件5726件,其中地方性法规659件,地方政府规章228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27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477件,法检两院司法规范性文件89件,为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本省规范性文件检索、查询、下载服务。
如何借助外脑助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为加强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供政策性建议,对政府规章、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邀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备案审查专家组成员参与审查,从专业领域提出审查意见,助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同时,发挥高校理论研究阵地优势,支持甘肃政法大学成功举办第二届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黄河法治论坛。发挥立法联系点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作用,坚持备案审查工作与立法联系点相结合,积极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拓宽了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从做好我省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深化拓展规范性文件巡回指导审查、扎实开展法规清理工作、优化完善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等方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着力提高备案审查质效,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李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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