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每日甘肃网5月3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5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5月27日,甘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四十条,未设章节,在国家相关法律基础上,从多个维度对妇女权益保障进行细化。在制度建设层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起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清晰界定政府部门、工作机构及群团组织的职责。同时,积极推动在新经济组织等新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加强男女平等评估与宣传教育,完善妇女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制度,并推进保障工作数字化建设。
政治权利保障方面,《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坚持男女平等,强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妇女代表比例,建立村、社区妇女议事协商制度,拓宽妇女参与管理途径。民族自治地区也将强化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中的作用。
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是《条例》的重要内容。在网络空间,对相关主体保护妇女权益提出细化要求;针对性骚扰,明确用人单位、公共服务场所和学校的预防制止责任;在健康服务上,既关注妇女常见病防治,规定用人单位定期健康检查义务,又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加强女性卫生用品等检查。此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也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配备公共设施。
据介绍,《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甘肃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迈入新阶段,将全方位守护陇原女性的合法权益。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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