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上午10时,白银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平英围绕“深化民主法治建设 护航改革发展大局”主题,介绍白银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继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启福、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强进孝、市科技局副局长王有坤、市住建局副局长李小刚。
郝平英: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白银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地方立法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化民主法治建设 护航改革发展大局”。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出席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和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也借此机会,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新时代赋予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使命,立足白银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现实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立法保障,注重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对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规范性、引领性决定。年内,制定颁布了《白银市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作出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通过地方立法和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及时将我市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制度,构建起权责清晰、规范有序、系统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效法治供给。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以法治之力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节水与再生水循环利用,扎实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建成一批再生水利用设施,有效缓解了水资源紧缺矛盾,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市委作出有关再生水利用立法决策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启动立法程序,主导法规的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全过程。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立法调研组深入县区、企业、工业园区等开展调研,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分别就立法涉及的主要原则、重要问题、制度设计等提出明确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法规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工委先后多次向社会各界、基层立法联系点公开征求意见,邀请省内部分高校和大禹节水集团有关水处理专家、法律专家以及银光公司、白银公司等驻银大企业,召开立法论证会和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审议,2025年9月2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白银市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2025年11月27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已公布该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省首部有关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战略的第二部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优化水资源配置、缓解供需矛盾、维护水生态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是我市构建“天蓝地绿水清”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又一重要制度。
二、聚焦公共安全治理,以制度规范强化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数量多、风险隐患突出、监管难度大,是当前公共安全治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2025年4月,结合前期调研成果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意见办理“回头看”,在深入走访、多方听取意见、反复研讨论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和规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该决定首创清单化管理模式,明确28类场所适用范围,全面压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乡镇街道属地、场所主体的“四方责任”,并对场所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精准回应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的现实需求。《决定》为我市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制度支撑与实践路径。
三、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以法治方式服务自创区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部署,在深入开展《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决定》紧扣“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产业品质跃升支撑区”等“五区”建设目标,从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科技赋能、优化创新生态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旨在固化已有改革成果、明确下一步改革方向、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助力“一区六园”全面提质升级,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同志!
法治兴则城市兴,法治强则城市强。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白银实践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记者:我们注意到,202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白银市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属于全省首部再生水利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请问这部条例的亮点特色是什么?
韩继宗: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为深入破解区域水资源短缺、助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我市聚焦再生水全链条利用和管理,出台了这部具有鲜明实践导向和白银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七章三十六条,涵盖了规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运营设施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其特色亮点鲜明,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锚定战略定位,凸显地域适配性。《条例》紧扣我市黄河流域节点城市的区位特点,将再生水利用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明确河湖湿地生态用水、矿山生态修复、碳汇造林等生态场景的优先应用,既响应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又精准契合我市水资源短缺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发展需求,为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构建闭环体系,强化制度系统性。《条例》立足“全流程管控、各环节衔接”,构建了从规划建设到监督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一是规划层面,要求再生水利用设施与市政工程、住宅小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 “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确保设施布局合理、覆盖全面;二是利用层面,明确工业生产、城市杂用、生态环境、农业灌溉四大使用领域,严格划定饮用、食品生产等禁止使用范围,实现 “分质供水、精准利用”;三是监管层面,建立水质动态监测、在线监控、用水计量考核等多重机制,形成“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追责” 的全周期管理链条。
三、压实多元责任,体现协同治理理念。《条例》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一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要求市、县(区)政府将再生水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设施建设投入;二是细化部门监管职责,明确住建、水务、生态、工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的具体职责,避免监管重叠或缺位;三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再生水利用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支持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再生水利用的合力。
四、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实践操作性。《条例》针对我市工业占比高、用水需求多元的实际,精准施策破解关键问题。一是工业领域,引导冶炼、化工等高耗水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动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回用,支持建设点对点输配管网;二是农业领域,严格再生水灌溉水质标准,开展土壤与农产品质量监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止灌溉区域,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三是城市领域,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对具备条件的用水户核定再生水最低利用量指标,实行 “未达标核减常规水源用水计划” 的约束机制;四是价格机制,实行“供需协商定价+阶梯递减式价格”,对生态补水等公益性用水建立财政补贴或政府购买机制,兼顾公益性与市场性。
五、筑牢安全防线,强化风险管控。《条例》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安全,多措并举防范各类风险。一是加强设施保护,划定再生水利用设施保护范围,规范施工活动审批流程,明确设施损坏修复责任;二是强化标识管理,要求再生水设施设置专用标识和非饮用水警示标志,取水口、出水口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防范用水安全风险;三是完善应急机制,要求再生水运营单位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设施检修停供报告程序等,保障供水稳定与安全。
六、突出创新引领,彰显地方特色。《条例》立足我市实际创新制度设计,提升管理效能。一是创新管理机制,将再生水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建立在线监测平台,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工业园区再生水回用、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等重点难点,制定针对性制度措施;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明确政府及部门的科普宣传职责,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参与再生水利用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记者:作为执行《白银市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的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接下来将如何开展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李小刚:
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作为《白银市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的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将立足白银“全国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点城市”的实际,紧扣老工业基地水资源配置需求,从再生水的监管、运行、建设、宣传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系统管理,健全体制机制。在全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联合水利、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部门会商、联合执法机制,重点破解县区利用不均衡、工业与市政用水统筹不足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加强运行监管,提升利用效能。结合白银工业用水占比高的特点,对火电、化工等重点高耗水企业核定再生水最低用量,未达标者核减下一年常规水源计划,倒逼用水结构优化;常态化开展设施安全与水质抽检,严厉查处管道混接、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守护用水安全。
三是聚焦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为蓝本,将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规,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推动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同步配套再生水设施,在市政道路新建改造中优先敷设再生水管网,重点完善全市再生水输配体系,持续扩大再生水覆盖范围,并加快实施白银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再生水资源利用工程(二期)、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项目配套管网、景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项目,助力再生水利用率稳步提升。
四是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再生水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向市民普及再生水安全标准,用“污水变活水”的实践案例消除疑虑,以金沟河生态廊道、东大沟绿色长廊等为样板,设置再生水利用科普标识牌,直观展示再生水在生态修复、绿化灌溉中的成效,让市民感受生态红利,用真实数据消除顾虑,让全社会形成“节水优先、再生共济”的共识。
记者:我夏天在市区公园散步时,发现工作人员用再生水浇花浇树,请问这些用于绿化的再生水安全吗?会不会对人体健康或者植物生长造成影响?
李小刚:
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首先可以明确,用于城市绿化的再生水是安全的,不会对人体健康和植物生长造成危害。根据《白银市城镇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再生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用途水质标准,我们会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具体的水质监测方案并严格实施。
具体来说,用于绿化的再生水,会经过污水处理厂的深度净化处理,各项指标都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像大家担心的重金属、有机物、微生物等关键指标都会被严格管控。同时,《条例》第二十九条也要求再生水运营单位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做好日常水质检测,确保出水水质稳定安全。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会按照《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再生水取水口、出水口等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非饮用水”警示标志和专用标识,避免误用。市民在公园接触到绿化灌溉的再生水无需担心,只要不直接饮用,就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而且再生水含有一定的营养成分,对植物生长反而更为有利。
再生水利用是破解白银水资源瓶颈、守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关键举措。市住建局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为白银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谢谢大家!
记者:我了解到,去年7月份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请问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什么重要意义?
高启福:
感谢新闻媒体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就《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作出决定的主要背景
近年来,随着白银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数量不断增加,在繁荣市场、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跟进对“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经审议,转发相关部门落实。并于2025年进行落实情况“回头看”。从“回头看”的情况来看,全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防范措施不断健全,防火灾能力持续提高,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部门职责调整尚未捋顺,监管不到位、监督缺失等问题依然存在。为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牵头,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专家组成的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情况,同时借鉴外地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相关法规、政策的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历经四个月时间,起草了《决定(草案)》。两次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并征求了市政府意见建议。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13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部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相关负责人意见建议,反复进行了修改完善。《决定》已经白银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已正式施行。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由五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严格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设置与设施配备、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严格日常管理与应急准备和严格执法监督,同时明确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范围等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生产经营场所主体责任。第二部分明确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设置、特殊场所留宿、建筑构件与材料、安全疏散保障、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要求。第三部分明确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用火、用电、用气规定。第四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的防火巡查与检查、应急预案与演练、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第五部分明确了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工作。
三、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决定》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行业监管职责、场所经营主体责任以及场所消防安全设置要求、日常管理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完善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举措,对防范化解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提升场所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谢谢大家!
记者:请介绍一下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主要背景和意义?有哪些主要内容?
强进孝:
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
2022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兰白自创区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市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和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的建设,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亲自研究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2025年4月15日,市委召开白银市建设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会议暨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委书记杨建武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按照市委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深入“一区六园”开展了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2025年5月3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就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依法作出《决定》的意见建议。2025年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前期执法检查基础上,结合实际深入论证研究,组织起草了《决定(草案)》。《决定(草案)》以《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甘肃省开发区条例》《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7年)》和《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依据,并贯彻省委胡昌升书记在兰州高新区、兰州经开区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起草工作历时半年、六易其稿,既是高质量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体现。该《决定(草案)》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84次党组会、第67次主任会研究讨论,并报请九届市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审定,2025年12月30日,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白银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贯彻《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条例》在白银有效实施的有力保障,更是落实市委安排部署的具体行动。
《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打造西部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主动融入全省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强市、创新发展,在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实现新突破”的发展思路,立足打造“三地一极”发展格局,锚定“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产业品质跃升支撑区、人才资源集聚区、东西合作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区”建设管理任务,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着力打造科技引领、产业提质、人才支撑、区域合作、机制创新、责任落实一体推进的自创区建设新局面,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决定》共由七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奋力开创发展新局面、激发创新活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科技赋能、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创建优质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等内容。第一部分,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要任务。第二部分,围绕推动扩权赋能,推进政企分离,健全激励机制三个方面,从深化“一区六园”管委会管理运营机制改革到厘清园区权责边界,从建立健全“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到支持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园区建设,从探索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到完善园区考核体系,明确了完善体制机制的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从优化产业布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两个方面,就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主导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加快构建符合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等内容作了要求,明确了发展方向。第四部分,从提升创新能力、推动成果转化两个方面,重点围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培育、做大做强做优科技服务业、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内容。第五部分,聚焦扩大开放合作,从加强合作交流、促进区域协同两方面,明确了健全园区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坚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域合作交流等重点内容,提出了深化与兰州及兰州新区的区域合作,共建“飞地园区”等工作思路,特别是要围绕产业、科技、交通、生态、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构建协同发展的产业圈、便捷高效的通勤圈、便利共享的生活圈、共保共治的生态圈。第六部分,从提升基础保障、深化金融服务、强化人才支撑、加强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创建优质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建立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依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第七部分,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合力。从落实工作责任、保障依法行政、强化人大监督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推动落实工作,促进《甘肃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甘肃省开发区条例》深入贯彻实施,助力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加快建设,有效推动白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白银实践崭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谢谢!
记者:作为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白银地区)的重要推动部门,请问市科技局将如何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把决定贯彻执行好?怎样通过科技赋能,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
王有坤: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近年来,市科技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推动兰白自创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关于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出台,为推动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市科技局作为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同各成员单位、各园区建设主体,全面贯彻落实好《决定》规定的各项任务。
关于贯彻执行《决定》,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解读宣传,让政策“活起来”。我们将把《条例》与《决定》宣传贯穿科技创新工作始终,开展“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院所”专项活动,通过“面对面宣讲+线上云答疑+政企座谈会”等模式,用企业听得懂的“大白话”解读政策、用实打实的案例诠释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每一个创新主体都能感受到政策温度、享受到政策实惠。
二是推进闭环落实,让责任“实起来”。市科技局作为兰白自创区(白银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建设主体的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优化服务保障,确保将《决定》落到实处。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让措施“硬起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建设主体对照《决定》要求,进一步细化行业实施细则和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不打折扣、落地见效。同时,市科技局将聚焦科技计划管理、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关键领域,健全完善科技资源共享、高端人才引育、创新平台认定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把《决定》中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量化指标”“可操作流程”,让企业看得懂、用得上。
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构建融通创新体系。我们将始终把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和产业融合的“主战场”,以梯度培育激活市场创新活力。大力实施高成长型企业培育工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库”,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推动人才、项目、技术、平台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构建高水平创新型企业集群。
二是突出产业发展导向,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我们将紧扣产业发展实际,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打通产业升级“中梗阻”。深入实施科技支撑“三大专项”行动,围绕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用活企业牵头、高校院所参与的创新联合体,主攻高纯金属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推动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新兴产业“小苗成大树”,实现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三是夯实创新平台支撑,提升创新整体效能。我们将坚持把高能级平台作为产学研协同的“连接器”和成果转化的“孵化器”,以平台聚合赋能产业升级。重点打造产业创新平台、研发转化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协同创新平台“四大载体”,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布局建设高校科技园白银分园,升级白银科技大市场和创新资源共享平台,让创新成果在白银“落地即生根、转化即见效”。
四是畅通成果转化通道,提高成果转化质效。我们将聚焦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关键堵点,以全链条服务加速创新价值变现。构筑“平台支撑+产才融合+服务保障”人才引育体系,支持企业在创新富集区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驿站”,实现“异地用才、白银转化”。深化“科技专员驻企”“企业出题、院所解题”机制,精准匹配技术需求与科研资源,破解供需脱节难题,让更多科技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五是完善科技政策体系,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我们将以系统化政策供给筑牢创新发展“强后盾”,全方位优化创新生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增量创新政策,加快新出台的化工中试基地、企业创新积分制等政策落地实施,推动科技项目管理、科技创新券应用等政策接续发力。着力推动政策保障、科技金融、校友经济、科技服务、科技惠民“五大协同”,打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让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涌流。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以《关于加快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白银地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出台为契机,锚定省委、省政府“七地一屏一通道”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创新发展,在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实现新突破”的发展思路,建机制强措施优服务,确保《决定》落到实处,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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