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同珍:本院受理原告周春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公告
宋子谋:本院受理原告贾润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遗失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孙小梅125111200706111313号毕业证,特此声明。
皋兰县人民法院公告
魏代江:本院受理原告陈小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2号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公 告
张小兵同志:你已于2011年5月10日私自离开九龙江加油站,未办理请假手续至今已连续旷工达42天。限你于6月30日前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公司将按照管理规章制度做出处理。
甘肃中油交通油品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注销公告
甘肃省计量检定所已注销,特此公告。法人证号:162000000225。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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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6月15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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